豫地灾协发〔2026〕8号
各会员单位:
按照5A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业务许可范围和协会年度工作安排,根据《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协会决定开展2026年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类别
本协会科学技术奖已获省级有关厅局认定和认可,已纳入河南省工程系列地质专业职称评审业绩评价体系,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重要业绩依据。
申报科学技术奖应符合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科学技术奖授予在地质灾害防治、生态保护修复、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等相关领域中,具有科技创新、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公益的优秀项目,以及在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组织管理先进科技成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
科学技术奖奖励类别共有3类,分别是科学技术进步奖、优秀成果奖和优秀工程奖。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科学进步奖的项目,应提供研究报告。
(1)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提供科技查新报告和科学技术成果评价(鉴定)证书或报告;
(2)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应围绕研究成果的创新点、先进性、应用效益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做出客观、真实、准确评价。主要包括协会的科技成果评价或其他有关单位的科技成果评价(鉴定)等。
2.申报优秀成果奖的项目,应提供成果报告。
3.申报优秀工程奖的项目,应提供工程总结报告。要求项目竣工验收两年以上,并取得良好的应用效益。
4.申报一等奖的项目人数不超过15人,合作单位不超过5个;申报二等奖的项目人数不超过11人,合作单位不超过3个;申报三等奖的项目人数不超过9人,合作单位不超过2个。
5.申报奖励的候选人、候选单位名单及排序应与项目验收书、审查意见、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及相关论文、专利、专著、标准等编制名单及排序保持一致。
6.有下列情况之一,申报工作将不予受理:
(1)已获得省部级、局委或者社会团体的科学技术奖励的;
(2)不符合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的;
(3)“推荐书”内容及其附件缺项或未按要求填写的;
(4)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排序有争议的;
(5)同一申报项目,申报两个或多个奖励类别的;
(6)涉及地质安全类勘查设计及评价类项目且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
(7)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类成果,完成时间不足2年或未提供相关建设项目已竣工证明材料的;
(8)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的。
7.申报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完成时间是2020年至2026年。
三、推荐程序
根据奖励办法规定,科学技术奖程序包括申报、推荐、评审、公示和授奖等。
四、申报材料
1.推荐简表;
2.推荐书。
根据申报奖励类别,填写相应的推荐书;
3.应用证明;
4.推荐项目汇总表;
5.根据奖励类别,提供相应的研究报告、成果报告、竣工总结报告及其附表、附图等(综合类成果附图种类、数量较多时,可只提供表达主要成果的应用类图件);
6.科技成果评价(鉴定);
7.科技查新报告;
8.资料袋请粘贴“资料袋封面”标签。
以上申报材料,请确保印刷质量,并将“推荐简表”、“推荐书”和“应用证明”装订成册。数量要求均为1份(纸介质原件),同时提供电磁介质一份(U盘或CD盘)。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材料退回。
五、时限和报送地点
申报时限:2026年3月25日至5月29日
联 系 人:
丁爱红 15890690581
赵红伟 18039225991
办公电话:0371-86589073
报送地点:郑东新区商鼎路70号河南省地质局613室
附件: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