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地灾协发[2025]15号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激励广大青年人才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进一步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行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经协会研究,决定在会员单位范围内开展青年科技人才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25年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行业青年科技人才人选由各会员单位自主推荐,经过协会秘书处初审、协会评审后,对相关人选进行统一培训并进行理论测试。对测试通过的,由协会统一授予“2025年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行业青年科技人才”称号。
本次青年科技人才推荐工作根据会员单位职工人数确定推荐名额,职工人数在200人以内的原则上可推荐1人,职工人数在200人到600人的原则上可推荐2人,职工人数在600人以上的原则上可推荐3人。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未有学术不端等行为。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三)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领域相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有一定的理论和应用研究基础,创新能力强。
(四)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
1.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2.参与市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3.参与出版著作1部;
4.作为前五作者获得生态环境相关发明专利1项;
5.作为前五作者参与本行业团体标准制定;
6.获得厅局级或4A级及以上社会组织评选的科学技术奖项,其中科学技术进步奖应为一等奖、二等奖的前6名、三等奖的前3名,优秀成果奖和优秀工程奖应为一等奖的前5名、二等奖的前3名、三等奖的第1名。
(五)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基层工作经历,热爱并致力投身于事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科研工作能力,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可预期的科研潜质、良好的技术理论功底。
三、推荐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一公示”程序,即初审、复审两次审核,并在协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确定拟推荐对象
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议决定。审议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二)确定单位推荐对象
由各申报单位对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进行严格审核,组织评选并提出单位推荐对象。填写2025年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行业青年科技人才推荐表(详见附件),并整理相关佐证材料报协会秘书处。
各单位请于6月27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文件(一份)报送协会秘书处;电子文档(可编辑Word文档及盖章的扫描文件各一份)随纸质材料一同报送。推荐表中的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
(三)协会秘书处初审
协会秘书处对各会员单位的推荐对象进行初审,择优确定正式推荐对象。
(四)协会复审
由协会秘书处将正式推荐对象提报至协会办公会议进行审核,经协会办公会议研究提出候选人名单。
(五)培训及测试
协会将对候选人统一组织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培训,并开展理论测试。对通过测试的候选人在协会官网进行公示。
(六)授予称号
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最终人选,由协会印发授予称号的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
推荐评选工作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长期工作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的青年职工倾斜。
(二)严格评选标准
突出实绩导向,坚持德绩兼备,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坚持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具有示范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各会员单位要切实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把牢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
(三)严肃工作纪律
各推荐单位要确保评选范围内的个人公平参选,杜绝暗箱操作。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评选资格并取消其所在推荐单位相应的推荐名额。对于已授予称号对象,如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将撤销其所获称号,并收回相关证书。
联 系 人:段丹丹
联系电话:0371-86589073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0号613室
附件:2025年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行业青年科技人才推荐表.docx
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
2025年5月27日